隐私政策
生效日期:2026 年 5 月 31 日 · 最近更新:2026 年 5 月 31 日
本隐私政策说明 AMT 在您访问我们的网站、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时,如何收集、使用、共享、存储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以及您依法享有的权利。我们以中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为基线,并对照欧盟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为出海客户提供同等保护。请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本政策。
1.政策概述
本政策由 AMT 上海安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(“AMT”“我们”) 发布并负责,适用于我们运营的网站、Web 应用、API 及相关产品与服务(合称“服务”)。
在为客户提供 SaaS 服务时,对于客户上传至平台的业务数据(如企业碳数据、供应链数据),AMT 通常作为“受托处理者 / 处理者”,客户为“个人信息处理者 / 控制者”;对于我们自身网站访客与潜在客户的个人信息,AMT 作为处理者 / 控制者。
2.我们收集的信息
我们仅收集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信息,分为以下类别:
- 必要信息:您主动提供的姓名、公司名称、职务、工作邮箱、电话等,用于响应咨询、提供服务与履行合同。
- 可选信息:您在表单备注、调研或沟通中自愿提供的其他信息。
- 自动收集信息:设备与浏览器类型、IP 地址、访问日志、Cookie 与类似技术收集的使用数据(详见《Cookie 政策》)。
- 客户业务数据:客户在使用平台时上传的业务数据,可能包含其员工或供应链联系人的个人信息,由客户作为控制者决定其处理。
我们不会主动收集种族、宗教、生物识别等敏感个人信息,除非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法律另有要求。
3.我们如何使用信息
我们基于以下合法基础使用您的个人信息:为订立或履行合同所必需、取得您的同意、履行法定义务、以及在不损害您权益的前提下的正当利益。
- 提供、维护与改进服务,并进行身份验证与账户管理;
- 响应您的咨询、提供支持并发送您请求的资料(如白皮书);
- 在取得同意的前提下发送产品更新与法规快讯,您可随时退订;
- 保障安全、防范欺诈与滥用、履行合规与审计义务。
5.跨境数据传输
客户数据默认存储于 AMT 位于中国境内(上海)的数据中心。当确需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时,我们将依据中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与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采取合规路径,包括签订并备案数据出境标准合同、依托上海自贸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试点,或在适用时进行安全评估,并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(PIPIA)。
对于受 GDPR 约束的出海客户,我们对照 GDPR 第五章提供适当保障措施。详见《信任中心 · 数据出境与跨境合规》。
6.数据安全
我们已建立 ISO/IEC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,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技术与组织措施保护个人信息:
- 静态与传输加密、密钥管理;
- 基于最小权限的访问控制与多因素认证;
- 审计日志、持续监控与漏洞管理;
- 安全事件分级响应,并在确认事件后依法及时通报。
7.数据保留
我们仅在实现收集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,或在法律法规要求的更长期限内保留。客户业务数据在合约终止后,依据约定提供 30 / 90 / 180 天的删除窗口,到期后我们将安全删除或匿名化处理,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。
8.您的权利
在适用法律范围内,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
- 知情权与访问权:了解并获取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;
- 更正权:要求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;
- 删除权:在法定情形下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;
- 限制与反对处理权:要求限制或反对特定处理活动;
- 可携权:以结构化、通用格式获取或转移您的个人信息;
- 撤回同意权:随时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,不影响撤回前的处理效力。
您可通过 privacy@amt.com.cn 行使上述权利,我们将在法定期限内核验并响应。
9.儿童隐私
我们的服务面向企业客户,不面向 16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也不会有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。如您发现我们可能收集了未成年人信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11.第三方链接与服务
我们的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或服务(如可信数据空间等外链产品)的链接。这些第三方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,我们对其内容与处理活动不承担责任,建议您在使用前阅读其政策。
12.政策更新
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政策。如有重大变更,我们将通过网站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提前通知您。更新后的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请您定期查阅。
13.联系方式
如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、投诉或权利请求,请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联系人:
数据保护邮箱:privacy@amt.com.cn · 一般咨询:sustainability@amt.com.cn · 电话:+86 021-8016-0600 · 办公地:上海。
14.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本政策的解释与适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。因本政策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提交 AMT 主要营业地(上海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